8月30日凌晨0:07,鞏義市法院執行局辦案室內燈火通明,喧囂聲漸散,一起長達7年的民間借貸糾紛,在曹元佳執行團隊6小時的組織協商下,終于達成和解協議。
本是好哥倆,卻因借錢不還,導致信任不在,雙方親情、友情分崩離析。王某與衛某是表兄弟關系,2015 年 6 月份,衛某以資金緊張為由,多次向王某借用信用卡消費,出于感情與信任,王某沒有多加考慮,就把卡借給了衛某。誰知,衛某刷卡消費后并沒有及時償還,消費金額及逾期還款產生的利息達到125628 元。
隨后,銀行多次向王某催收,無奈之下,王某只能與薄某先將信用卡還清。后兩人向衛某要求其還款,衛某同意還款并出具了證明及借條,同時其母親康某對其中一筆 50000 元借條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但之后衛某僅還款3000元,剩余欠款一直未還,引起訴訟。
經鞏義法院訴前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并明確了分期還款時間及金額。但衛某在還款一萬多元后,就以沒錢、身體不舒服、住院手術等多種因素為由推脫還款,并更換了手機號。無奈之下,王某只能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團隊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多輪查控,確認其名下沒有財產,只能將案件暫時終本。8月29日,申請人薄某帶著擔保人康某來到執行局,薄某哭訴本是親戚事情卻鬧到這一地步,不還錢讓自己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康某也對兒子做下的事深感愧疚,坐立不安。
看到這一局面,曹元佳團隊通知衛某趕往執行局,并抓住機會與被執行人釋法明理,表明還款不僅是應該履行的義務,也能夠修補親戚之間的感情。如果拒不還款,嚴重的還涉嫌構成拒執罪。經過6個小時的協商,最終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根據雙方訴求及實際經濟狀況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承諾會按期還款并于當日現場還款一萬元。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