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請你下車配合檢查,再不配合的話我們就強制破窗了!”12月1日22時40分,鄭州交警三大隊在漓江路與馮莊路交叉口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時,一輛灰色小轎車沿漓江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執勤點,但駕駛員看到執勤民警后關閉車門趴在方向盤上拒絕配合檢查。
三大隊民警多次口頭警告無效,決定從側面破窗打開車輛,破窗之時駕駛員又試圖發動車輛加速逃離現場,民警迅速反應及時將駕駛員控制住,避免了危險情況的發生。
經詢問,灰色轎車駕駛員鐘某今年47歲,湖北武穴人,自稱當晚喝了3瓶啤酒,駕車途中看到民警開展夜間檢查,因為害怕被處罰不敢下車,才趴在方向盤上并試圖加速逃離。
民警現場對鐘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48mg/100ml,有醉酒駕駛嫌疑,后經鄭州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對其血液進行乙醇含量測定,結果為乙醇含量高達172.62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通過警務系統查詢車輛和個人身份信息,民警又有驚人發現,原來鐘某駕駛的車輛逾期未檢驗,而鐘某本人竟然是個“四犯”的醉駕司機。
2015年8月18日,鐘某因醉酒后駕駛被合肥交警高新區大隊查獲,并被吊銷駕駛證;2015年12月30日,鐘某又因醉駕被合肥交警廬陽大隊查獲;2019年10月8日,鐘某再次因醉酒駕駛被鄭州交警新鄭市大隊查獲;此次是鐘某第四次因醉酒后駕駛被查,他涉嫌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駕駛逾期未檢驗車輛和醉酒后駕駛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
“六年四次醉駕,太把生命當兒戲了!”12月6日上午,鐘某被民警傳喚到鄭州交警三大隊接受處理,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鄭州交警三大隊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珍愛生命,遠離酒駕”,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是對自己和家人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極度漠視,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堅決抵制酒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
鄭報全媒體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韓黎劍 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