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k id="6birc"></track><option id="6birc"></option>
    <samp id="6birc"></samp>
  1. <samp id="6birc"></samp>
    1. <b id="6birc"><ins id="6birc"><ruby id="6birc"></ruby></ins></b>

    2. <tbody id="6birc"></tbody>
    3. <samp id="6birc"></samp>

        <progress id="6birc"><bdo id="6birc"></bdo></progress>

          <tbody id="6birc"></tbody>
        1. 投資失敗欠的貨款可以不給?

          2022-01-26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法官,你好,我看到被執行人的車了,你們快趕過來吧……”“好的,我們馬上過去,也請您密切關注該車動向……”1月20日,在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后,鄭州市惠濟區法院的執行干警快速出擊,成功將被執行人名下車輛扣押,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

          2014年11月,林某與某設備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林某以31萬元的價格購買設備一臺,首付款2萬元,余款分26期支付。

          合同簽訂后,某設備公司將設備交付給林某使用,林某卻僅支付首付款及部分貨款,余款63000元經多次催要仍未能支付。某設備公司遂將林某起訴到法院。

          法院經審理做出民事判決,判令林某支付某設備公司貨款及違約金共計69300元。

          因判決生效后,林某仍未能支付,某設備公司向惠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林某表示自己由于投資失敗目前欠有較多外債,沒有能力履行。執行法官多次向其告知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林某依然不為所動。

          執行法官隨后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除一輛轎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遂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對該車進行了扣押。眼見愛車被扣,林某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表示愿意就還款事宜與申請人協商。最終,雙方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林某一次性向某設備公司支付7萬元,雙方就本案再無其他糾紛。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張曉靜 文/圖



          分享到: 編輯:張丹婭 統籌:楊觀軍

          相關新聞

          www.uuyouji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