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來,我看到他(被執行人)的林肯轎車在中牟一小區門口……”自貿區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人的電話后,僅用25分鐘便趕赴現場,成功扣押其車輛。今天,自貿區法院對外發布,目前,目前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案件順利執結。
據執行干警馮曉霞介紹,該案系2018年至2021年期間,周某在某建材商行處多次購買松木條,后由于周某資金短缺,雙方協商,于2021年9月15日周某出具欠條一份,載明:“今欠松木條貨款126000元”并約定還款日期。
然而約定還款到期后,該建材商行多次向周某討要貨款未果,遂將周某訴至自貿區法院。
經審理,判決被告周某在限定期限內向原告建材商行支付12.6萬元貨款及利息。
判決生效后,周某未還款,原告向自貿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員馮曉霞在查控系統中發現周某名下有一輛豪華林肯轎車。
馮曉霞立即對此車輛手續進行查封,同時聯系申請人,希望其能提供車輛具體位置信息以便執行局對該車實施扣押。3月9日下午5點,申請人聯系執行干警稱在中牟某小區門口發現該車。
接到線索后,自貿區法院執行局快速反應,數名執行干警驅車25分鐘便抵達執行現場。
在核對車輛信息無誤后,成功將車輛控制。
執行員馮曉霞隨即電話聯系周某,希望到現場主動交出車鑰匙,配合執行。但周某本人未露面,安排其家人來了,干擾執行,“我們打電話給他(周某),告訴對抗執行的不利后果時,他還是不配合”,執行干警馮曉霞見狀,立即聯系拖車,當晚8點,該涉案車輛拖回自貿區法院扣押。
隨后,馮曉霞又多次與聯系周某,周某透露,他名下車輛在銀行有大額抵押,即使法院后期進行評估拍賣,所得錢款也不一定能還清這筆欠款。
馮曉霞見狀,3月25日將周某傳喚至法院,明確表示如果當天還是沒有明確的還款態度,法院將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周某見執行干警態度堅決,最終醒悟,當場還了部分欠款,并制定還款計劃。
近日執行干警又組織雙方簽署了執行和解協議,案結。
執行干警馮曉霞表示,在實際工作中,法院初期對被執行人車輛財產的查封是指車輛在交管部門交易手續的查封,并沒有實際扣押車輛,只是車輛不能過戶交易,防止被執行人轉移財產,業內一般口頭表達為“活封”。但在工作實踐中,如能實際扣押到車輛,將會對被執行人施加更大壓力,加快案件進度。
故提醒廣大申請人積極向法院提供車輛行蹤線索,配合法院盡快控制車輛,確保債權盡快實現。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高云鵬 樊雪瑩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