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聯系不到被告怎么辦?今天,記者獲悉,金水法院民一庭員額法官劉宇飛巧用“12368”訴訟服務熱線平臺,成功聯系到一起案件被告張某,最終案結事了,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租車“未還”成被告,法官幫忙找到“已還”車輛
2020年12月,張某與從事電動車租賃業務的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張某租用該公司電動車一輛,租期一年,月租金499元。合同到期后,該公司以張某既不續租也未還車、還拖欠租金為由,將張某告到法院,要求張某賠償車輛損失和租金合計9000余元。
劉宇飛接收案件后,仔細查閱卷宗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及時組織雙方通過網上法庭進行了線上審理。庭審中,被告張某堅稱自己已經按期歸還了案涉車輛,且有歸還時車輛定位等證據,表示可以通過報警尋找車輛。
原告某公司則辯稱不清楚該車輛情況。雙方各執一詞、情緒激動,但均表示愿意接受調解。
5月3日,劉宇飛利用節假日時間加班辦理案件、撰寫文書。當天,他將該公司代理人約至法院,集中處理涉及該公司的類似7起案件。劉宇飛回想整個庭審情況,并再次認真查看了庭審記錄,認為張某還車態度堅定,且有當時還車時的定位。
劉宇飛遂勸說原告在公司內部再認真查找,若事后發現該電動車確實已經歸還其公司,則該公司可能構成虛假陳述,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原告便聯系公司人員進行清查,發現該車輛確實已經收到,且經核實,被告張某尚欠一個月的租金未付。
巧借“12368”熱線,案結事了
劉宇飛考慮到車輛已找到,結合雙方都愿意調解的意愿,他趕緊聯系被告張某,結果發現以前還能聯系上的手機號已停機。
劉宇飛再次查閱卷宗發現,張某在與某科技公司的租賃合同上留有緊急聯系人及電話,便迅速跟對方聯系。
但在其表明身份并詢問張某聯系方式時,對方卻并不相信,認為是詐騙電話,掛斷了電話。
劉宇飛對張某朋友的謹慎態度十分理解。他想,既然張某的朋友不相信他是法院工作人員,那讓對方在接到電話時就能看到是法院來電,可信度不就高了。劉宇飛決定使用法院專用訴訟服務熱線平臺“12368”再次發起通話。張某朋友看到手機顯示的“訴訟服務熱線”字樣后,終于相信了法官身份,表示愿意配合聯系張某,讓張某聯系法院。
隨后,被告張某給劉宇飛打來了電話。劉宇飛一番溝通后,被告張某對尚欠的租金表示認可并愿意履行,當即向原告轉賬支付了租金,原告申請撤訴,該案得以妥善解決。
本輪疫情以來,劉宇飛不僅積極參與社區卡點值守,還兼顧辦理案件。5月至今,劉宇飛克服疫情影響,充分利用辦案平臺、網上法庭,共辦結案件37件,其中調解結案3件(2件當庭履行完畢),撤訴3件,裁定駁回起訴2件,判決29件,做到了防疫不松懈、審判不停歇。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陳夢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