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保險也能執行,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資,終于要回來了。這錢對我們家來說真是雪中送炭啊,太感謝了……”近日,在金水法院執行局,申請人張某對執行干警王佳青在疫情期間為他要回來全部工資感激不已。
急等用錢,店老板欠工資不給
2020年4月,張某在鄭州某胡辣湯店做廚師,每月工資4500塊錢。2021年1月,張某離職,該店尚欠張某工資共計1.1萬余元。張某多次向該店經營者李某催要工資未果,遂將該店及李某訴至金水法院,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鄭州某胡辣湯店、經營者李某向原告張某支付工資1.1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李某沒有及時還錢,張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接手案件后,張某要求盡快執行李某名下的財產或對其拘留,聲稱沒錢活不下去了,錢再要不回來就要跳樓自殺。
執行干警王佳青耐心傾聽其訴說,并表示法院會盡快把這筆錢執行回來,有什么困難可以隨時跟法院聯系,張某的情緒慢慢緩和下來。王佳青調查發現李某經營的胡辣湯店已經關門停業。
幾番周折,王佳青通過支付寶預留的電話聯系到了李某,李某稱他人在外省開出租車,回不來,等回鄭州后再跟申請人協商還款。
執行干警扣劃保單結清工資
王佳青對其限制高消費,并通過網絡查控,查詢到其名下有車輛1臺。后經王佳青多次聯系,李某僅支付了300塊錢,并將其名下的車輛以4800元抵給申請人張某,對剩余欠款李某稱沒錢了。
被執行人的店又已經停業,申請人這邊急等著錢用,王佳青一遍遍地翻閱案卷,終于,執行查控系統反饋的一張保單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當即凍結了該保單,但因系統無法反饋保單的詳細信息,她做好疫情防護后前往保險公司調查該保單的具體情況。
調查發現該保單正在理賠中,當天無法扣劃。后根據保險公司的反饋,該保單理賠后還有剩余現金價值1.1萬余元。
4月底,王佳青再次前往保險公司將涉案款項予以扣劃。到賬后,經雙方核算,扣除已履行部分及車輛抵扣價值,法院將剩余款項發還給了申請人張某,該案得以徹底解決。
保單現金價值也可以被強制扣劃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商業保險屬于法律規定的其他財產權利的范圍。
本案中,因李某不履行還款義務,名下也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遂法院依法凍結了李某名下保單,扣劃了保單現金價值,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本案承辦人王佳青提醒大家,當事人應當及時、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任何逃避、抗拒執行的行為,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高方方 王佳青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