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了解到,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和鄭州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明確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專科(不含中專)畢業生,在鄭州市首次購買住房可享購房補貼,具體標準為博士每人10萬元,碩士每人5萬元,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每人2萬元,專科畢業生每人1萬元。
申請人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專科畢業生年齡須在35周歲(含)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設年齡限制;鄭州戶籍,在鄭州市域范圍內就業創業,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個月;取得畢業證書時間須在2022年4月14日(含)之后,并在學信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或全國技工院校電子注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之一的認證平臺完成認證;申請人必須是購房人本人或其配偶。
用于申請補貼的住房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所購房屋用途須是住宅,包括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公寓,不包括商業、辦公等;住房獲取途徑須是市場購買,包括購買法拍房,不包括繼承、受贈、析產、直系親屬過戶、拆遷安置、購買政策性保障住房等;所購房屋是新建商品住房的,須辦理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所購房屋是存量住房(法拍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申請補貼的住房須是申請人或其配偶在年滿18周歲后首次在鄭州市通過市場化途徑購買的住房,且購買時間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
細則明確了申報材料,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申請表;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全國技工院校電子注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認定的證明;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或單身承諾書;契稅發票或不動產權證書;社保卡。
此外,細則還提到,申請購房補貼時,申請人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對經證實屬于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取消享受政策資格,并依法將不誠信行為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補貼發放后,購房合同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如果確需撤銷或變更的,須先行退回購房補貼,再辦理撤銷或變更手續;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雙方可按照各自應享受的補貼標準申領購房補貼;所購房屋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不滿3年的不得上市轉讓;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只能申領1次,且不能與其他安居保障政策同時享受;
2022年4月14日之前畢業的青年人才,仍按《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發放及非鄭戶籍人才購房實施辦法》(鄭政辦〔2020〕24號)執行,2022年4月14日(含)之后畢業的青年人才按本細則執行。
在此提醒,根據細則規定,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由市住房保障局及各縣(市)、上街區、鄭州航空港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開區住房保障部門常年受理。申請人可將申報材料提交到住房保障部門人才窗口或通過鄭州市政務服務網、鄭好辦APP申請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在市內五區(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購房的,由鄭州市房地產市場和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在其他區域購房的,由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受理。
正觀新聞 鄭州晚報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