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全媒體記者 馬燕 王陽 通訊員 婁秀芹 張曉磊
7月14日,在鄭東新區人社部門的幫助下,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鄭州國際文化交流中心項目順利的在鄭東新區辦理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這也是鄭東新區人社部門受市人社局委托監管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業務辦理以來的首家單位,標志著鄭東新區人社部門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業務辦理的監管正式落地實施。
為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發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在解決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重要兜底保障作用,今年4月,河南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河南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在保持我省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延續性基礎上,增加了不少的亮點:一是明確各級人社部門的職責分工。《實施辦法》規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省工資保證金制度實施的監督指導、工資保證金存儲銀行及保證人登記(退出)公示等工作;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社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實施和管理并可以委托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日常監管。二是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管理。工資保證金具體存儲比例及浮動辦法根據全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際情況定期動態調整,向全社會公布。三是推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保函替代現金存儲。在防控風險的情況下全面推行工資保證用銀行、專業工程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函或工程保證保險替代。四是強化風險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實施辦法》規定,保函保證有效期滿尚未完成工資結算支付的,保函自動延期至施工總承包單位完成支付后7日內止;保險公司和專業工程擔保公司按照規定存儲用于保證賠付和應急賠付的資金;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簡化工作流程,保證人24小時內賠付到位。五是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現信息化監管。保證人應當將保函相關信息實時上傳至河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系統實行動態監管。
鄭東新區人社部門根據上級領導部署安排,積極深入貫徹落實《實施辦法》,第一時間梳理轄區用工臺賬,針對轄區未辦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業務的施工總承包單位進行詳細的政策講解,并向他們提供該項業務經辦機構名錄,要求他們規范辦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業務,減少企業用工風險隱患,降低農民工欠薪投訴事件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