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工作期間去廁所途中不慎摔傷,算不算工傷?12月12日上午,河南新鄭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今年8月,新鄭市某勞務公司雇傭新鄭八千鄉王某從事貨運勞務。工作期間,王某去廁所途中不慎滑倒,導致右撓骨粉碎性骨折。事故發生后,王某向勞務公司索賠1.5萬余元,勞務公司認為是王某去廁所自己摔倒的,應由自己負責,雙方就賠償問題爭執不下,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王某將新鄭市某勞務公司訴至法院。
新鄭法院法官趙曉維承辦該案,在庭審中,雙方對于賠償金額分歧較大,但均有調解意愿。趙曉維決定從被告新鄭市某勞務公司入手,向其耐心講解王某主張的每一項賠償項目的法律依據和計算標準,講明判決和調解的不同影響和后果。
趙曉維表示,王某提供勞務受傷,勞務公司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王某自身也有過錯,勞務公司責任應減輕,且王某提供部分證據存疑,如果繼續訴訟雙方所付出的訴訟成本均較高。
經過兩個小時的耐心調解,趙曉維四次向雙方征求統一意見。最終,勞務公司賠償王某1.3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王某放棄其它訴求,雙方達成和解。
趙曉維說,該案中,通過快速調解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闡明勞務者在提供勞務時要與正規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切實預防風險;接收勞務者也要謹慎選擇用工途徑,對提供勞務者的工作技能進行預先評估,購買相應的保險,提高風險防范和安全保障意識。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左世友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