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春季招聘重要階段,大量求職者上網求職。一些機構和平臺通過在知名網絡平臺投放引流廣告或內容,鼓吹求職者應“邊搞副業邊找工作”,并誘導他們參加所謂“免費試聽,易學習、上手快、好賺錢”“零基礎學月入過萬”的技能培訓。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培訓技能不積極 忽悠兼職特積極
記者發現,互聯網平臺上的“副業培訓”名目繁多。其一,視頻剪輯類。記者通過掃碼報名一家視頻剪輯培訓課后,進入了一個約150人的微信群。該群內有課程管理人員發布的鼓吹多種“變現玩法”的內容。直播課程由一位自稱有2000萬粉絲的影視博主講授,除簡單介紹了部分視頻平臺的推薦規則外,其大部分時間都在“展示”自己通過平臺賣貨和變現的業績,宣稱“最近的日收入最低一萬九”。
課程快結束時,該“講師”表示可為15位學員進行“一對一”授課,不僅能“手把手”教會各類變現技巧、免費贈送粉絲、對接帶貨貨源,還許諾如果學員全職從業,從第二個月起每月收入將不低于1萬元,但需要付課程費2990元。有部分學員付了款。
其二,短視頻平臺內容搬運類。在多個社交平臺賬號上都有此類廣告,宣稱“不用會英語,不用懂拍攝剪輯,只要掌握‘搬運’規則”,將國內短視頻平臺發布的視頻“搬運”到海外版就可以坐等“流量變現”賺大錢。
其三,“學‘心理傾聽師’既能領職業證書還會獲派單兼職賺錢”。為說服記者掏錢買課,某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多次強調培訓后會發證書,機構還會“派單”給學員兼職賺錢。但當記者詢問能發“什么證書”、兼職“派單”頻率和方式時,該工作人員均語焉不詳。其他還有諸如“配音變現”“數據分析師”等培訓也存在名不副實的問題。
“副業培訓”陷阱套路多、危險大
“網絡副業培訓”陷阱有一些鮮明的“套路”。第一,大多以“1元學費”“0元學費”“能賺大錢”引流,此后頻繁發信息、打電話誘導學員高價買課。相關課程費數千元至萬余元不等。
第二,培訓機構往往會“承諾”學員,掏高學費購課學成后,機構能推薦或“派單”提供兼職賺錢機會。但記者發現,這些承諾絕大多數根本無法兌現。“承諾的20天賺回學費,現在40天了也沒兌現。”一名短視頻剪輯班學員表示。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多名專家稱從未聽說過心理傾聽師這一職業。
第三,培訓效果名不副實、質量低劣。據多名學員反映,有的培訓講師講課內容非常粗淺,甚至是從網絡上粘貼拼湊,幾乎沒有實用價值;有的培訓講師讓學員花幾百元買配音軟件制作影視講解視頻卻無法發布;還有的培訓班講師身份造假。記者聯系了據稱為剪輯課程授課的知名影視博主,他表示“網上有人冒充我賣課”。
記者檢索多家網絡投訴平臺發現,針對上述多家機構的投訴量高達上百條,原因多為“不予退款”。此外,人數眾多的“學員群”還面臨被涉詐不法分子盯上的巨大風險。
治理難點在厘清引流平臺法律責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科技創新中心研究基地副主任趙精武表示,治理“副業培訓”陷阱的關鍵和難點在于如何斬斷不法機構或平臺利用知名網絡平臺進行引流的鏈條,厘清引流平臺的法律責任,壓實平臺責任承擔機制。
一些受害學員告訴記者,引流網絡平臺事后往往以無法對培訓內容負責為由“甩鍋”責任。
趙精武認為,在實踐中,平臺經營者不能放棄對此類培訓廣告中夸大和虛假成分的審核義務。另外,根據互聯網廣告的相關規定,平臺經營者作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有義務對利用其信息服務展示、發布的廣告內容進行監測、巡查,對于明顯存在詐騙風險的“副業培訓”陷阱廣告,平臺經營者也應當就用戶的部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部分平臺賬號在其直播、短視頻等發布的信息內容中插入“副業培訓”陷阱的宣傳內容,賬號運營者應當與培訓機構承擔連帶責任,平臺經營者有義務向受害用戶告知相關賬號運營者的實際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