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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車禍致人傷4.9萬余元醫藥費不給? 強制扣車沒商量

          2020-12-24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12月22日,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的配合下,成功將一名執行人藏匿于林州市的一輛轎車扣押,依法保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為案件后續順利執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19年6月,康某駕駛電動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某路口時,與由西向東步行通過該路口的郝某相撞,造成郝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后經交警部門認定,康某與郝某負事故同等責任。郝某因此次事故住院一個月,花去了7萬余元的醫療費用。在郝某住院期間,康某墊付了部分費用。后經鑒定,郝某兩項傷情被評為十級傷殘。
          郝某出院后,因就賠償事宜與康某多次協商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康某賠償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法院經審理判決,判令康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郝某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4.9萬余元。
          然而,判決生效后,康某卻開始 “人間蒸發”,郝某無奈之下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幾經查找,都沒能找到康某下落。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了康某名下財產信息,發現除一輛轎車外,其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執行干警遂對該車辦理了查封手續,但由于該車行蹤不定,使得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12月22日,執行干警獲知,康某名下轎車在林州市某小區出現,考慮到異地可能存在的風險,執行干警一方面立即果斷出擊,趕往林州查扣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另一方面通過執行指揮系統申請了異地協助執行。林州市法院隨后派出執行干警予以協助。到達執行現場后,執行干警們很快找到了涉案車輛。經核對車架號等信息確認無誤后,執行干警準備對該車進行扣押。正在執行干警準備張貼封條時,遭遇到了一名自稱是該車駕駛員的男子阻攔。兩地執行干警遂對該男子進行了聯合釋法明理,在執行干警們的聯合勸說下,該男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執行,隨后交出了車鑰匙,并在清理出車內的個人物品后離開。執行干警遂對該車進行了扣押并運回鄭州。
          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后續如康某仍繼續拒不履行,惠濟法院將對該車進行評估及網絡司法拍賣,并將拍賣所得款項交付申請執行人。

          鄭報全媒體記者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朱永哲 文/圖


          分享到: 編輯:程闖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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