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開展公眾開放日“金法靂劍之秋季攻勢”集中執行活動。市人大代表和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共同參與、見證和監督集中執行。截至下午5點,此次集中活動共執行完畢32件,執行和解13件,拘傳、拘留37人,騰空房屋9套,執行到位金額1435萬余元。
其中一起案件為房產傭金及代辦費返還案。2021年7月,趙某與某房地產營銷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按揭貸款購買某小區一處房產,由房地產營銷公司提供居間服務。可趙某支付傭金及代辦費2萬余元后,房地產營銷公司卻遲遲未能為趙某成功申請貸款,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又拒絕退回傭金及代辦費。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趙某將房地產營銷公司訴至金水區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房地產營銷公司返還原告趙某傭金及代辦費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趙某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人郭劍鋒接手案件后,通過線上網絡查控和現場搜查,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在征得趙某同意后,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趙某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要求追加房地產營銷公司股東吳某為被執行人。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追加吳某為該案被執行人,恢復該案執行,并向吳某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是吳某電話不接,短信不回,郭劍鋒多次聯系無果,家中仍未找到。此時,郭劍鋒發現吳某還有其他案件,其名下房產因未按時還貸正在被銀行申請拍賣。郭劍鋒通過這個案件聯系吳某,但吳某態度蠻橫,表示“要拘留可以,要錢沒有!”。
活動當天,在代表委員的見證下,郭劍鋒找到吳某,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但吳某仍不履行,便將吳某拘傳至法院。在法院,吳某表示愿意履行但是自己確實遇到困難,房產也正在拍賣中,希望能分期還款。經過多次反復溝通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吳某當場履行3000元,剩余款項于半年內分六次還清,申請人主動放棄遲延利息。
現場見證本次執行活動,代表、委員給予高度評價,同時也表示通過親身參與,對執行工作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切身感受到執行工作的艱辛和不易。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廖媛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