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執行局領導和執行干警的工作責任心和執行力讓我深感敬佩……”11月3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法院收到來自安徽省肥東縣人民法院的一條短信,對方對管城法院執行干警不遺余力協助辦案,給予點贊。那么,這是一件什么樣的案件,背后又有哪些細節?跟著法官去看看。
據悉,肥東縣法院辦理汪某與胡某居間合同糾紛一案,判決生效后,胡某未履行法律義務,于是汪某向肥東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胡某居住鄭州市管城區港灣路某小區。
11月1日,安徽省肥東縣法院執行干警來到鄭州執行該案件,向管城區法院尋求協助。管城法院第一時間安排人員協助尋找被執行人胡某。經過努力,執行人員將被執行人胡某拘傳至管城法院執行局接待室,執行干警對其釋法明理、耐心勸解,并言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執行干警的耐心勸導及法律威嚴的震懾下,胡某終于在當天與汪某達成和解協議,胡某當場履行20萬元,承諾剩余款項春節前支付。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