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漏水一直沒處理,現在裝修也受影響了,希望你們幫我協調解決問題!”11月21日,二七區鑫苑鑫家一期業主白女士反映,自己購買的頂層樓房的屋頂出現了滲水問題,不但影響了家中的裝修急壞,也讓自己的心情變得煩躁起來。
業主
樓頂滲水不解決,裝修進行不下去了
2021年夏季,白女士購買了鑫苑鑫家一期8號樓頂樓的二手房,當時房子剛剛過了5年的質保期。今年,白女士準備裝修房子時,發現入戶之后的次臥房間頂部出現了漏水問題,她將問題反映給了小區物業公司,但未能收獲進一步的處理意見。
“管理員說過了質保期,開發商不會出錢維修,物業怎么處理沒有說。”白女士說,近兩個月房子開始了裝修,屋頂滲水的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冬季雨雪降下可能會出現新的滲漏,房屋如何粉刷、樓頂怎么處理都成了影響裝修進度的問題。
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位于南四環與大學路交叉口西南區域的鑫苑鑫家一期,小區于2016年正式交房,樓棟總數為11棟,物業公司為鑫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白女士購買的房子位于8號樓27樓,滲水處在房子東北角。她查看樓頂平臺情況時發現滲水點為一處白色管道,稱曾見物業人員在樓頂進行防水作業,卻未對該處管道所在位置進行處理。
“屋里地暖都鋪上了,房子也開始準備粉刷了,問題不解決接下來的工程都不好做。”白女士說,由于樓棟管理人員更換等因素影響,樓頂滲水問題遲遲未能得到解決,也對接下來的裝修入住產生了影響。
物業
請專業人士支招,協商解決費用問題
對于白女士提出的維修房頂防止滲水再度出現的要求,鑫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稱此前物業公司確曾對8號樓頂層兩戶業主反映的滲水問題進行處理,當時白女士尚未反映樓頂同樣存在滲漏的情況,而白女士之前的業主也未將問題反映給物業公司。
這么負責人解釋,白女士由前任業主處購買房屋時,房子正好過了房屋質量保修期,由于前任業主未反映樓頂滲漏情況,物業公司無法將問題及時反映至開發商進行處理,此后白女士發現和反映問題時,開發商已經不再對維修問題負責了。
他表示,樓頂雖然可以歸入公共區域,但動用維修基金需要征得小區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且需要向房管部門申請和等待審批,而等待使用維修基金處理滲漏問題,可能會耽誤白女士的裝修進度,等待過程中因雨雪產生新的滲漏可能引發新的問題。
他建議由小區聘請的防水公司對滲漏處進行檢查,由專業人士給出解決措施,確定可能需要的資金數額后,雙方再進一步協商處理問題。對于物業公司給出的處理方式,白女士表示愿意繼續協商。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見習記者 黃棲悅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