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莊法官,這個結果我很滿意!”近日,90歲的吳大爺在結案后將一面寫著“認真為老年人服務 真誠解決多年難題”的錦旗送給中原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莊巧利。這背后有啥故事?今天來聽聽法官的講述。
緣起:父親起訴兒子索要欠款
因為借款糾紛,吳大爺來到法院,起訴自己的二兒子小吳,要求償還借款23萬余元。據吳大爺訴稱,2017年至2018年期間,兒子以“急需資金周轉”“沒錢看病”“做生意訂貨缺錢”“償還他人借款”等理由,多次向自己借款,但始終不提還錢的事。反復催要,也不見還錢。
考慮到雙方是父子關系,莊巧利組織雙方進行了庭前調解。提起兒子小吳,吳大爺是一肚子氣,“前幾年他經濟狀況不好,經常以各種理由找我借錢、要錢,多則十幾萬的進貨款,少則幾百塊的吃飯錢,我都給他了。三個兒子里,我對他付出最多,但沒想到他最讓我寒心!”吳大爺說,他一直有記賬的習慣,所以他借給小吳的每一筆款項都有記錄,時間、緣由都記得清清楚楚。
小吳卻說,自己從來沒有向父親借過錢,之所以有款項的簽名是因為父親幫自己代收房租。
隨后,莊巧利又聯系了原告的大兒子吳某了解情況,并希望吳某在中間說和。但吳大爺、小吳卻執意對簿公堂。
判決:子女向父母借錢也應還
庭前調解無效,莊巧利安排開庭。法庭上,吳大爺態度明確:“那些錢就是你向我借的,必須把錢還給我!”
“錢是你自愿給我的,我為什么要還?”被告小吳毫不顧忌父親的情緒和感受,對父親提供的賬本也不認可。雙方爭得面紅耳赤。
庭審結束,莊巧利法官發現當天正好是重陽節,就跟小吳說,希望他趁著過節給老父親道個歉、認個錯,以后多關心關心父親。但小吳怎么也不肯向父親低頭。
眼瞅著調解不成,莊巧利法官依法判決,判決書中,她重點闡述了認定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理由及確認借款數額的依據,判決小吳向父親償還借款本金18萬余元及利息。
跟進:督促還錢,案結事了
雖然案子判了,但事還沒了。莊巧利法官又通過電話與被告小吳溝通。莊巧利一方面動之以情希望小吳從親情、感恩角度正確對待父子間的關系,另一方面曉之以理從法律角度分析事情的利害關系。幾番談心,小吳一次性把錢還給了父親。吳大爺非常高興,堅持要為法官送上一面錦旗表達感謝,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魯燕 通訊員 穆童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