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在春節前為我追回這筆欠款,讓我們一家人能過個好年!四年了,真是太謝謝你們了……”1月25日,鄭州惠濟區法院執行局內,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在農歷“小年”當日畫上了圓滿句號,申請執行人當場領取到最后一筆1萬余元執行款后,向執行法官連聲表示感謝。
2016年5月,高某以做生意資金周轉不靈為名向常某借款10萬元,同時寫下一張借條,約定半年后歸還,然而借款到期后,常某多次討要,高某則以各種理由進行拖延和推搪。直到2019年6月,常某再次向高某討要借款時,雙方經協商簽訂了一份還款協議,約定高某共向常某還款借款本金10萬元及利息兩萬元共計12萬元,分兩年四次付完。然而,高某卻并未如約履行,常某無奈之下,訴至法院。審判階段,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高某于2021年6月30日前分三筆付清。但第一期還款期限屆滿后,高某仍一而再再而三地尋找托詞拒絕履行,常某便向惠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考慮到雙方系多年好友,立即與高某取得聯系,對其進行多番釋法明理,勸說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高某始終不配合執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及實地查找,并未發現被執行人高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后在執行干警努力下,了解到高某所在村莊正進行拆遷,且申請執行人已經提供了房屋拆遷款的銀行賬戶。于是,執行法官立即凍結了高某名下賬戶。隨后,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高某分三筆支付給申請執行人常某借款本息共計11萬元,雙方就本案再無其他糾紛。1月25日,申請執行人領到最后一筆1.5萬元的執行款,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程浩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