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錢愛”?顧名思義,就是借錢了就愛,不借錢就不愛,這種畸形的戀愛關系發人深思。今天,記者獲悉,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已審理一起披著戀愛外衣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劉女士與劉某在2022年經人介紹相識,并確立了戀愛關系。隨后,劉某便開始以各種理由向劉女士借錢,剛開始還以與朋友吃飯沒錢、交高速過路費沒錢等理由借些小錢,劉女士也出于情侶關系,將錢借給劉某,后來,劉某借錢越來越頻繁,劉女士也心生疑慮,便留心記賬,截至2023年二人分手,一年間劉某便借款3.7萬余元。分手后劉女士多次催要無果,無奈訴至法院。法院審理查明,劉某其間償還過1000多元,其余3.6萬余元還未償還。雖然劉某未向劉女士出具借條,但是曾以信息的方式回復劉女士,同意在某時間段歸還所借款項,故雙方已形成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最終判決被告劉某償還原告劉女士借款3.6萬余元。
提醒:情侶之間大額借款一定要寫借條
戀愛期間情侶之間金錢往來應當注意,告別“戀愛腦”,大額借款一定要寫借條,小額借款轉賬一定要備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借條,要保存雙方微信、短信聊天記錄,電話、談話錄音等,如一方在聊天中承認款項是借款的,或者承諾過會還款等;如果起訴,要將每一筆借款發生時間、借款原因、用途及金額羅列清楚,舉證證明資金流向不是用于情侶共同生活或者贈與。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宋帆 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