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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騎車回家被地磚絆倒,男子稱被甩飛5米受傷

          2024-01-05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近日,中海湖濱世家悠然苑業主秦先生向市民熱線反映,夜間在小區道路騎行電動車時因路磚翹起導致人車受傷,之后與物業公司協商賠償,但公眾責任險只能賠付1000多元,剩余醫藥費用如何解決仍是問題。

          業主:電動車被地磚絆倒,人車受傷賠償成問題

          2023年12月19日夜,秦先生和家人共乘一輛電動車回家,不想在小區門口的道路上出現了意外,電動車受路面地磚影響突然摔倒,他和家人一起摔倒在了地上,之后他將問題反映給了物業公司。

          “路磚突然翹起,整個電動車被頂起,人和車被甩飛5米遠。”秦先生就診后確認傷勢并不嚴重,與物業聯系協商賠償電動車修理費、衣服及誤工損失時,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將通過“公眾責任險”報險處理。

          公眾責任保險,主要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作為保險標的,保障內容包括致害人在公眾場合若發生過錯行為,導致他人的人身或者財產受到了損害,則依法應當由致害人所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可以負責理賠。需要注意的是,公眾責任險所能承擔的“責任”,應當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經保險公司確認,秦先生本次共計損失為3188元,因保險條款中含免賠條款免賠額2000元,實際可賠償金額為1188元。物業公司不愿承擔2000元的免賠額,他質疑“公眾責任險”投保人為物業公司,受益人也為物業公司,免賠部分應為物業公司自行承擔。

          物業:事故原因仍有爭議,業主已簽字確認保單

          2024年1月4日上午,記者聯系到中海湖濱世家悠然苑物業公司,一名負責人表示曾與秦先生進行多次協商,除了1188元的保險賠償金額,公司還嘗試通過報銷發票等其他方式解決秦先生剩余2000元的免賠額,但此建議未獲對方認可。

          這名負責人介紹,秦先生與家人同乘一輛電動車的行為違反交通法規,且事發路面地磚斷裂為電動車碾壓所致,并非原本損壞存在的隱患,雙方對事故發生原因仍存在爭議。

          對于公眾責任保險的賠償額度問題,她稱秦先生已于2023年12月29日簽字對保單進行確認,1188元的賠償金已于1月3日傍晚到賬,賠付協議中約定“被保險人(賠款接受人)收到賠款后不再就本次事故向保險人提出任何索賠,且將賠款范圍內的標的權益包括追償權轉移給保險人”。

          秦先生認為物業所說自己騎車帶人及軋斷地磚的理由并不充分,且騎車帶人是否應被處罰是交警部門的處理范圍,地磚是原已損壞未被更換才導致了車輛被摔倒的意外出現。

          “我是本次事故的受害人,物業是本次事故的責任人,受害人為什么需要自行承擔損失?”他表示將通過法律途經提出自己的賠償主張,希望得到物業公司進一步的賠償。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文/圖

          分享到: 編輯:朱琳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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