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舉辦孩子成長計劃、造星計劃,圖書加盟店、托管店等活動為名,進行集資詐騙,小心,已經有不少人中招。今天,來看河南高院豫法陽光發布的周口市鄲城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或許能給咱們也提個醒。
2020年6月至案發,王某在周口市鄲城縣開設多家圖書店,向社會公開宣傳以舉辦孩子成長計劃、造星計劃,圖書加盟店、托管店等活動為借口,吸收不特定對象資金,并承諾定期返還。
王某將吸收資金用于店面開支、返還前期客戶押金及個人消費,最終入不敷出。經統計,王某共計吸收1940余名客戶資金466萬余元,其中331萬余元未退還。
鄲城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某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王某在提起公訴前部分退贓,減少部分損害結果發生,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王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愿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罰。最終,依法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萬元;責令被告人王某將違法所得返還被害人。
提醒:小心“高額回報”落入非法吸收公眾資金陷阱
這種包裹在教育外衣之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極易蒙蔽孩子家長,讓很多人放松警惕。本案中,教育培訓只不過是幌子,吸收資金才是其根本目的,大部分家長未意識到所謂“計劃”只不過是不法分子設計的誘餌。
在此提醒家長們要理性對待孩子成長,謹慎選擇教育咨詢類機構,務必仔細查看機構是否有正規合法資質,證照齊全的培訓機構須同時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注意實際培訓地址與證照登記地址是否一致,留心機構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教師資質是否在明顯區域公示。如果發現涉嫌非法集資、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線索,須及時報警。
此外,教育培訓領域常見的非法集資手段包括預付費經營模式,推出贈送課時優惠,即學員需一次性預交一定的學費,或者購買課時套餐,交的錢越多,贈送的課時越多,甚至承諾到期返還本金;還有打著投資理財的旗號,推出教育培訓等相關投資項目,承諾高額回報,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書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