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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鄭鐵警方破獲“1.16”特大制販假證、印章案

          2021-01-26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身份證持真車票上車盜竊被抓,鐵路警方順藤摸瓜,成功破獲特大制販假證、印章案,先后將涉嫌生產、銷售各類假證件、印章及使用假證件實施違法犯罪的嫌疑人鄒某、劉某花、范某闊、劉某珍等6人成功抓獲,端掉了制造假證、印章的窩點1個。1月26日,鄭州鐵路公安處通報了該案的偵破情況。

          假證真車票 盜竊團伙乘車落網

          “我真沒想到,你們竟然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抓到我。”2020年11月13日凌晨0時許,鄭州鐵路公安處刑警八大隊訊問室內,一名身穿黑色羽絨服的中年男子看著面前的兩張身份證默默地低下了頭。

          他叫范某闊,曾多次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就在半個小時前,他還趾高氣昂地質問民警憑什么抓自己,而今卻只能俯首認罪。

          這中間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情還要從一個半月以前說起。

          據鄭州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負責人介紹,為嚴厲打擊轄區流竄侵財犯罪,營造良好站車治安環境,自2020年6月起,他們在轄區范圍內開展了“云捕-2020”專項打擊行動。9月以來,該處刑警八大隊針對前科前處人員展開了周密的調查布控,經過排查,很快發現了一個以范某闊為首的盜竊團伙。

          “這伙人常年在商丘、碭山、菏澤、阜陽區間流竄作案,都是“老賊”十分狡猾,有一點風吹草動他們就停手下車,想對他們實施精準打擊十分困難。”鄭州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李亮如此評價。

          嫌疑人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乘車軌跡并不連續,往往是跳站乘車。可人怎么可能突然出現在數十里外的其他城市?

          根據經驗,民警們判斷他們一定是冒用了他人的身份信息乘車,遂組織偵查員在該團伙經常活動的幾趟列車上進行布控,終于在去年11月12日晚23時許,在K605次列車上,將該團伙主犯范某闊抓獲,并在他身上當場搜出用來乘車的假身份證。

          隨后,偵查員們根據前期調查情況,在商丘市青云街將該團伙成員劉某珍、劉某芝抓獲,查獲涉嫌贓物手機96部。面對贓物鐵證,范某闊、劉某珍對于自己伙同吳某臣、朱某使用假身份證件乘車,并伺機盜竊旅客財物銷贓至劉某芝處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了解,吳某臣、朱某目前已因涉嫌盜竊,被鐵路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抽絲剝繭 鐵路民警深挖細查鎖元兇

          辦案人員分析發現這些人直接使用了印有自己照片的假身份證,除照片以外,其余信息均與真證件一致。因此,他們得以用假證件的號碼購買車票,然后持真車票從車站人工口進站乘車。由于假身份證制作精良,加上有真車票在一旁做佐證,一般車站工作人員很難看出其中破綻。

          正是有了這些假身份證件,犯罪嫌疑人才得以變換身份,躲避公安機關追查。可這些以假亂真的身份證件是從何而來?

          面對這一難題,又正值疫情多點反彈的情況,鄭州鐵路警方順線深挖,進一步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劉某珍所使用的假身份證系2020年11月初,從微信好友“靜靜”處,以每張200元價格購買并郵遞,“靜靜”微信號注冊人為鄒某蘭,現租住于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

          民警們立即趕赴洛陽調查,發現鄒某蘭的生活軌跡與制假元兇的刻畫不符,其疑點逐漸降低,但偵查員們很快從鄒某蘭的丈夫鄒某軍身上發現了諸多疑點。經偵查員調查,僅在洛陽市中泰世紀花城某快遞郵寄點,鄒某軍自2020年1月以來就向全國各地郵寄了快遞520余件。

          集中收網? 假證印章數量觸目驚心

          經過調查,偵查人員發現鄒某軍在寄快遞前,經常前往一個位于洛陽市高新區孫旗屯某村的出租屋內,并多次將所需郵寄的物品交由一40歲左右的女子代為寄出。偵查員據此判斷該出租屋就是制假窩點所在,且該二人系結伙作案。

          至此,鄒某軍制假違法行為脈絡已梳理清晰,辦案民警決定收網,1月16日,鄭州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組織刑警一大隊、二大隊、八大隊10名警力,分成三組同步開展行動。

          二人落網后,行動小組迅速出擊,在洛陽市高新區孫旗屯鄉土橋溝村一出租房屋內,一舉端掉了該鄒用于制造假證的窩點。窩點大門一打開,屋里的景象讓偵查員們震驚不已,只見出租屋內擺滿了快遞箱,里面全是各類證書、印章,不僅如此,屋內的凳子上、柜子里都擺滿了各式各樣的證書、印章。經過清點,發現共有身份證、結婚證、駕駛證、鐵路工作證等各類假證件276張、假印章270枚、印模1730個及用于造假的電腦、印章復印機、過塑機、打印機、印章模具等造假工具50類1000余件。

          經訊問,二人對結伙制造假證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主犯鄒某軍交代,其聽說做假證來錢快,便自己從網上采購了各類專業的打印設備,并搜集了大量正規證件、印章圖片和身份信息資料,在此基礎上通過P圖軟件將照片進行替換,打印制作假證、印章,以每份假證件、印章200元的價格通過網絡進行售賣。

          至此,“1.16”特大制販假證、印章案成功告破,等待鄒某軍、劉某花、范某闊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在此,鐵路警方提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相關規定,購買、使用假證件、印章是違法犯罪行為,一旦查實將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如果造成危害性后果,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是當前防疫期間,使用假身份證乘車,很可能會影響國家的流調工作,更有甚者會耽誤自己的生命健康,所以請廣大市民朋友千萬不要觸碰假證件,以免后悔莫及。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華 通訊員 王旭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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