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蠅頭小利觸犯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我實在是后悔……”今天記者獲悉,經過公開聽證,已得到鄭州市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時候,小王發出了由衷的感嘆。
幫朋友P幾張圖,釀成大錯
小王是南陽人,在新鄭做圖片設計工作。有一天,小王的朋友李某找上門,央求小王為自己銷售的假化妝品制作幾張宣傳圖片,好放在網上招徠顧客。為了讓自己的假化妝品有好銷路,李某讓小王美化了假化妝品的相關圖片,并添加文字介紹,增加視覺效果,讓消費者無法分出貨品真假,李某許諾,每做一套圖就給小王500元。
知道李某銷售的是假化妝品,開始小王連續幾次都果斷拒絕了李某的要求。
直到2020年的11月,李某告訴小王,不但每個產品套圖500元的價格不變,還將自己公司的一項廚具銷售業務交給小王代理。于是,小王答應李某,為李某的兩個假冒化妝品產品制作兩套共10張宣傳圖片。
沒想到,接下來,不但他廚具銷售代理成了泡影,這制作兩套圖片的1000元報酬也沒有拿到,他自己也因觸犯法律而被刑事拘留。2020年12月9日,公安民警對李某的住處及倉庫進行執法檢查,當場查扣大量假冒百雀羚、雅詩蘭黛、自然堂、歐詩漫、歐萊雅、蘭蔻等品牌化妝品共計10927余件。扣押商品按進價計算價值合計87416.00元,按銷售價格計算價值合計287552.00元。小王也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并被移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開聽證,決定不起訴
鄭州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受理案件后查明,李某等人租賃辦公場所和倉庫,在網絡銷售平臺注冊網店進行銷售明知是假冒知名品牌注冊商標的化妝品,屬于共同犯罪。而小王的制圖行為與李某在網上銷售的傳播行為相比,屬于傳播行為的幫助行為,小王是幫助犯。而且由于小王參與時間短,其犯罪情節屬于顯著輕微,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訴決定。
6月11日下午,鄭州市檢察院對小王擬作出法定不起訴的決定是否適當進行公開聽證。
三名聽證員現場進行了充分的評議,形成一致意見:認為小王犯罪情節顯著輕微,本著教育的目的,同意檢察機關作出法定不起訴處理決定。6月15日對小王作出了不起訴的審查決定。案件的整個辦理過程使小王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教育。小王則向鄭州市檢察院遞交了自己的悔過書,一再表示一定要把自己的經歷宣傳給其他人,教育他人引以為戒,再也不要誤入歧途。
畢業季已經到來,檢察官告誡廣大求職者,一定要明辨是非,堅守法律底線
?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提醒:明知他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存儲、代理進出口等便利條件、幫助的,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共犯論處。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我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據悉,今年以來,鄭州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知識產權類刑事案件48件105人,受理審查起訴38件119人。
畢業季已經到來,檢察官告誡廣大求職者,一定要明辨是非,堅守法律底線,增強法律意識,不要被蠅頭小利的誘惑走上犯罪之路,要用法律守護好自己的幸福人生。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程建梁 卜軼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