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30多歲、穿著外賣員服裝的小伙為啥蹲在鄭州高新區法院門口,一進法院便雙手抱頭,嚎啕大哭……今天,記者從高新區法院獲悉,小伙的難題解決了。
外賣小哥一進法院嚎啕大哭
近日,早上一上班,鄭州高新區法院執行局劉永波團隊書記員小邱接門崗通知來到執行局門口,看到一個30歲上下,穿著外賣員服裝的小伙子,蹲在法院門口,左右張望著。
“你就是彭某吧,請跟我來。”小邱引領著他來到法院執行局二樓。沒等執行法官劉永波開口,這名男子又蹲在地上,雙手抱頭,嚎啕大哭起來……
原來彭某因逾期多期房貸未還,銀行將其起訴至高新區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彭某償還銀行借款本金、利息及罰息共計40萬元,銀行有權對彭某向銀行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折價、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債務范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后,彭某依然沒有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鑒于彭某無還款行為,承辦法官按法定程序將涉案房屋進行查封,準備后期依流程拍賣。
“我扛不住了”道出實情
“你坐下來,有話好好說。”劉法官將彭某扶起來,他努力控制好情緒:“法官,我真的扛不住了。”“你慢慢說,法律也不是不講人情,有啥苦衷,有啥困難,我們一起想辦法。”說話間劉永波倒了一杯水遞給彭某。
“我不是故意不還房貸的,我也不想當老賴,之前我一直在一家培訓公司上班,收入穩定,都能按時還上房貸,今年疫情加暴雨后,公司倒閉了,我也找了好多份工作,但都沒有結果。房貸就這樣一個月一個月的累積,我比誰都著急,為了早日還上貸款,我現在開始跑外賣賺錢,可外賣騎手雖然收入還行,但攢錢需要時間,還沒等我攢夠錢,我的房子就被查封了。”說著彭某又低頭抽泣。
劉永波聽彭某說完,基本了解了他的現狀,耐心地向其解釋相關法律條款和法定程序,本著善意執行的理念,劉永波決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分析案件情況后,劉永波約見了申請人銀行方,將彭某目前的困境向申請人說明,并分析利弊,說明后續拍賣房產面臨的時間成本及其他問題,建議給被執行人一點時間,讓他把拖欠的貸款補上,不再拍賣房產,這樣銀行方能盡快實現回款,被執行人也保住房產不被拍賣,可實現雙贏。申請人經過多方考慮接受了劉永波的建議,只要被執行人按時還上逾期貸款和利息,其他的不予追究。
在得知房產可以不被拍賣,彭某非常激動,表示會盡快籌錢將逾期貸款補上,以后也會按時還款。雙方在劉永波的主持下,達成和解協議。
律師費付不起咋辦 法官索性幫到底
根據當事人雙方前期辦理貸款時的約定,如產生逾期行為導致訴訟,敗訴方要承擔案件律師費用。依照約定,彭某還需負擔訴訟階段的律師費1萬多元。這對于眼下的彭某來說,更是困難。劉永波聯系該案律師所在的律所,向負責人說明了彭某目前的現狀,希望律所可以適當減免一些代理費用,為彭某減輕一點負擔。在得知彭某的困難后,律所研究后決定本案律師費全部減免。
得知律師費也減免了,彭某激動地告訴劉永波:“來法院之前,我以為房子肯定保不住了,沒想到執行法官給了我一次機會!”
劉永波鼓勵彭某說:“難熬的日子總會過去,一起加油!”
隨著當事人雙方簽署執行和解協議,此案也告一段落。“只有打破原有固化的思維,以最優的執行措施將各方利益最大化且損失降到最小,才能真正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劉永波將辦理此案的感悟寫在工作筆記中。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劉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