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真沒想到這么快就把事情解決了,這下孩子也能安心學習了,給法院高效、便捷辦案點贊!”案件調解結案后,原告小李的父親李先生就將一面錦旗送到鄭州市中原區法院須水法庭李曉玲法官手中,感謝法院快速解決了他們的煩心事。
今年3月的一個晚上,小李在中原區某公園體育場內被高某、吳某、王某、鄭某四名未成年人無故毆打。事故發生后,小李的家人第一時間把小李送到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小李頭部多處腫脹,左眼眶下壁骨折。隨后,公安機關依法對被告四人做出了行政處罰。然而事情過去幾個月,雙方家長就賠償事宜一直未能達成協議,李先生以兒子小李的名義向中原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四被告賠償醫藥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2萬余元。
8月30日上午,中原區法院須水法庭李曉玲法官接到案件后,考慮到原、被告雙方都是未成年人,決定采取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當天上午,李曉玲通過電話分別與四名被告的父母取得聯系,溝通中,李曉玲得知,四名被告的家長中,有兩人在外地,一人在疫情封控區,不便到院解決糾紛。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李曉玲建立了微信群,“隔空”進行調解。
重新梳理了案情經過后,李曉玲一邊釋法明理,一邊逐項列清各項賠償款的計算方法。“每個孩子都是家里的寶貝,受傷了父母必定心疼。十六七歲孩子容易沖動,做父母的,我們要多注意教育和引導。孩子沖動犯錯,我們要幫助認識錯誤、反思教訓。”經過李曉玲一個上午的調解,雙方基本達成一致意見,四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8000元。
此時,其中一名被告的家長忽然產生了疑問,“法院會這樣辦案嗎?別是原告找人忽悠咱們”,并私底下將疑問轉述給了其他家長。于是四名被告的家長回復法官,“我們明天派代表去法院簽字,簽完字,我們當場就履行。”
8月31日,作為四被告的代表,被告王某的家長來法院簽字,順便“核實”法官的身份。在法庭辦公室見到了正在忙碌的李曉玲法官,王某的家長不好意思地笑了。他一邊向李曉玲法官轉述了其他家長的“疑問”,一邊通過微信督促其他三位家長履行。當天上午,四名被告的家長通過微信轉賬向原告支付共計8000元賠償款。隨后,李先生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這才有了開頭送錦旗的一幕。
自“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活動開展以來,中原區法院須水法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強化司法便民利民舉措,堅持數字賦能,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通過智慧法院建設讓群眾享受便捷司法服務,通過解決群眾“急難愁盼”贏得民心,通過推進訴源治理促進社會和諧,不斷增強群眾的司法獲得感,進一步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文/圖?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