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時間不還貨款,玩起了失蹤,法官通過5天的工作,將這起案件圓滿調解。2月9日,新鄭市法院通過庭前調解,順利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
2019年2月,新鄭市潘某從新鄭某電線電纜多次購買貨物,給付貨物后,潘某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延支付貨款118422元,只留下一張欠條。新鄭市某電線電纜多次向潘某索要貨款,潘某以資金緊張為由推拖,并玩起了失蹤。
今年2月2日,新鄭某電線電纜將潘某告上法庭。該院承辦法官劉燕看到案件后,仔細了解案件情況,在聯系被告當事人時,卻發現五年的時間潘某手機號換了又換,經過幾天多方查找和走訪,終于聯系上潘某。由于證據扎實、事實清楚,法官與潘某取得電話聯系,向其講法釋理,講清利害關系,進行一個小時的耐心調解。潘某近幾年因為由于各種原因經濟上確實困難,經過法官的主持調解,潘某答應盡自己的努力每個月償還1000元直至把欠付的貨款還清,也得到原告的同意。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左世友?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