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飛愛車該審車了,經人介紹,將車輛委托給小雷進行代審,并支付一定費用。當晚,小飛便接到介紹人消息,說車輛在審車途中出現故障,已經拖至維修廠修理。那么,代人審車,途中出故障該不該擔責?今天,許昌魏都區法院對外發布了該起案件。
在維修廠修理后,雙方就車輛維修費用產生爭論。
小飛認為車輛是在小雷駕駛車輛前往審車途中出現故障,維修費用應當一人一半。但是,小雷認為自己只是代審車輛,車輛自身故障問題不能歸咎于他。二人訴至魏都區法院,經法官釋法明理,雙方達成調解,小雷當庭賠付小飛款項共計2800元。
本案中,小雷通過代審車輛提供有償服務,以營利為目的,屬于經營行為,小雷應當評估承擔代審車輛過程中的風險。
同時,也提醒廣大車友要提高安全意識,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測、維修和保養。出車前,對車輛狀況進行相應檢查,排除車輛安全隱患,做到安全駕駛。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