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了解到,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對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應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留樣等制度,規范加工制作過程,嚴控食品安全風險。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落實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指導學校設定招標門檻、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嚴格履行招標程序,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單位引進和退出機制;持續推進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鼓勵家委會等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營造良好社會共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