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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案說法 | 以妻子名義貸款20余萬 婚內借貸誰買單?

          2023-06-07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在校女大學生經人介紹認識男友,婚后丈夫多次以妻子名義盜刷信用卡、網貸等20余萬元,妻子得知后,起訴丈夫離婚,并要求丈夫償還債務。丈夫婚內隱瞞妻子貸款,應該不應該償還。近日,新鄭市法院成功調結此案。

          2015年,還在高校讀大三的高某經介紹認識王某,高某得知王某家在新鄭龍湖,在當地做生意,家境困難的高某與王某交往幾個月后結婚。婚后不久,高某發現王某欠債較多,高某獨自在外打工便與王某長期分居。

          王某因生意經濟拮據,網貸還有20多萬未還,無法再向銀行借款,便說服高某以其名義辦了9張信用卡,先后借出20余萬元,最終因資金鏈斷裂,高某多次接到銀行催交貸款短信和電話,才知道丈夫以自己名義先后貸款20余萬元。

          高某因此向新鄭法院提出離婚,要求王某償還20余萬元的債務,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新鄭法院觀音寺法庭庭長潘龍峰承辦該案后,與雙方聯系詢問了解相關情況。王某堅持不同意離婚,認為信用卡是實名制,高某信用卡的錢是其用,與自己無關,對于高某提出部分證據不予認可,態度十分堅決。同時,王某提出高某收到結婚彩禮5萬元,要求高某退回。潘龍峰決定把雙方約在一起進行溝通調解。

          針對雙方當事人對部分證據爭議的焦點,為了增強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潘龍峰向高某律師開具調查令,從8家銀行調取銀行流水,并對調取到的每一筆流水進行對比核實,并前往房管部門調取相應的房產信息,將所有證據與高某的訴訟請求一一進行比對核實,王某確實以高某信用卡先后借款20余萬元,高某在婚后分配了90平方米的拆遷安置房也登記在王某名下。

          了解情況后,潘龍峰不斷安撫情緒不穩定的高某,同時告知夫妻雙方在一起的基礎是感情,雙方應該互相溝通、互相體諒,希望和平化解夫妻之間的矛盾。王某在大量證據面前,終于承認隱瞞自己借款20余萬元的事實,自己有錯在先,看妻子離婚態度堅決,王某同意與高某離婚,關于剩余未償還的貸款也愿意與高某再商量。

          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高某將婚內分配的90平方米拆遷安置房折價給王某,王某自愿支付高某20萬元用于償還貸款,王某其他網貸近30萬元由其償還。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左世友 潘龍峰


          分享到: 編輯:朱琳 統籌: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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