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網上售賣飼料,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法院審理后判決商家三倍賠償。又是一年“3·15”,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消費者維權案例,提醒您若遇消費陷阱,應注意保留相關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安徽省靈璧縣養殖戶陳某在某電商平臺購買“抗毒寶”飼料時,商家宣傳網頁中醒目標注該產品含有黃芪、連翹、大青葉、金銀花等六味中藥成分,并承諾具有預防非瘟、增強免疫等功效。陳某支付3900元購得100件“抗毒寶”產品后,發現實際產品中僅含黃芪、甘草、蒲公英三種成分,使用后未見效果。陳某遂將商家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貨款并主張三倍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商品“抗毒寶”的實際成分與商家宣傳的成分嚴重不符,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判定商家構成欺詐。依照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的規定,判決商家向陳某退還貨款3900元,并支付三倍賠償11700元。
提醒:筑牢消費權益保護防線
消費者在享受便捷購物體驗的同時,也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消費陷阱。部分商家為了推銷產品,對產品的成分、質量、性能等方面進行虛假宣傳,使得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或服務過程中,應提高警惕防范風險,當遭遇欺詐行為時應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如完整的交易記錄、付款憑證、簽收時的驗貨記錄等,積極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鄭嘉偉 任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