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知道錯了,已經把欠款通過銀行轉賬打給你了,您向法官求求情,趕緊把我的限高令撤了吧……”孫某因借用表哥王某的身份辦理并透支信用卡拒不還款成為被執行人。
5月21日,許昌市魏都區法院對孫某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后,孫某無法購買機票外出談生意,主動履行全部執行款。 ??
30多歲的孫某家住許昌市區,2012年底,孫某為了買車借用其表哥王某的姓名辦理了一張信用卡,隨后透支1萬元支付購車費用未及時還款。 ? ? ? ? ? ?
2017年7月,王某發現后立即將透支款項及利息11297元還清,但已經在個人征信系統有不良記錄。王某隨后多次向孫某索要透支款項未果,遂將其告上法庭。
該案經法官主持調解,兩人達成一致,孫某承認自己辦卡透支王某從未經手,愿意償還王某11297元,一個月內付清。
熟料,協議生效后孫某卻玩起了“躲貓貓”,非但不支付該筆款項,還拒接王某的電話,王某無奈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韓寧接到該案后電話聯系孫某,但語音提示為空號,明顯孫某為了躲避執行已經換了號碼。此時王某提供線索稱孫某常年在廣州做生意,而家人都在許昌,需要兩地奔波。得知這一消息,韓寧當即對孫某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5月20日,孫某因為有業務要談需要立即前往廣州,由于時間緊迫,他選擇乘坐飛機出行。當他在網上購買機票時卻顯示其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費,無法購買機票,不僅如此,孫某被“限高”后還無法入住星級酒店。這下不僅生意沒有談成,以后想要出個門更是“舉步維艱”。
嘗到苦頭的孫某悔不當初,第二天一大早,他主動將所欠款項打入王某的賬戶,并向王某道歉,請求其趕緊和自己一同到法院履行結案手續。
鄭報全媒體記者魯燕 ?通訊員 ?趙市偉 魏澤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