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一名普通的八零后女性,平時在家中照顧年幼的子女和年邁的公婆。因賢惠能干,把家庭打理的井井有條,被在外打工的丈夫稱為“家庭平衡點”。但是這份“平衡”在某一天清晨被打破,彭某因車禍受傷了。今天,記者獲悉,經過登封法院執行干警的努力,彭某已拿到了8萬元,可暫時緩解其家庭現狀。
2020年8月,彭某所騎的兩輪輕便摩托與白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相撞,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白某負主要責任。
后案件訴之登封法院,經司法鑒定彭某構成十級傷殘,登封法院判決被告白某賠償原告彭某10萬余元。
案件判決后白某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2021年11月,彭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葛琦林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聯系申請人了解情況。得知彭某除去住院期間花費的大量費用之外,也因自己身體原因無法顧及家庭,無奈,外出打工的丈夫只能在附近打些零工,導致家庭收入大幅減少。
目前家中,上有需要撫養的年邁父母,下有正在上學的子女。家庭生活已十分困難。
執行干警了解到申請人家中情況后,加大了執行力度。
經過對被執行人進行網絡信息、銀行賬戶等查控,發現均無有效可供被執行財產。經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稱自己是一名大車司機,因為受到洪水和疫情的影響收入也不穩定。但愿意還款,需要一段時間。
執行干警看到被執行人有主動還款意愿就趕緊“趁熱打鐵”向被執行人詳細說明了因此次車禍導致申請人彭某目前家庭困難的現狀,并說明了拒不履行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經過執行干警耐心細致的講明利害關系,白某意識到自己這樣的行為即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并對自己造成的后果感到愧疚,表示愿意還款,考慮到白某經濟狀況,彭某也做出一定讓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白某于當天一次性支付申請人8萬余元,該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交通意外帶來的不僅僅是身體上的痛楚、金錢上的損失,甚至可能是兩個家庭的災難。最后希望大家在日常中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媛媛 王麗麗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