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1日省法院實行省內黃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統一由鄭鐵兩級法院集中管轄以來,兩年時間,河南法院采取哪些舉措,取得哪些實效?今天(9月1日),河南省法院召開發布會,交出一份答卷,請您來閱卷。
兩年審結案件1971件,結案率93.55%
實施集中管轄兩年來,鄭鐵兩級法院審理各類環境資源類案件2107件,審結1971件,結案率93.55%,服判息訴率72.6%,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33.16天,比實施集中管轄之前82.53天減少近50天,有力打擊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全力守護黃河安瀾。
讓破壞黃河生態環境者付出沉重代價。鄭鐵兩級法院嚴懲重處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違法犯罪,讓破壞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者付出沉重代價,教育、警示生產經營者自覺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讓黃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山青水秀,藍天白云。封丘縣某精細化工公司、徐某金等13人污染環境案,2800余噸有毒有害廢液被傾倒黃河主河道,法院判處13名人員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加大對非法開采黃河河砂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保護黃河河道堤防和行洪安全。邵某鋒非法采礦案,邵某鋒非法從黃河河道抽取河砂進行出售盈利,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萬元,追繳違法所得80萬元,對非法采砂者形成了強大震懾。
兩年來,共受理涉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673件,審結582件,判處犯罪分子991名,一審刑事案件服判息訴率由2020年96.36%上升至2021年99.19%,二審服判息訴率100%。
讓生態環境損害者為自己的行為“埋單”。兩年來,共受理黃河流域環境資源民事一審案件65件,審結51件。在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同時,一并追究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增加違法犯罪成本,讓行為人為污染行為“埋單”。梁某賓等4人非法生產粗酚案,行為人將廢液倒入河流,造成嚴重水污染事故,嚴重損害河流附近群眾的環境權益,在4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后,法院根據村委會的訴求判決梁某賓等4人賠償46萬余元。依法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堅決保護好社會公共利益。受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6件,審結6件。
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案件3件,結案2件。在依法追究徐某金等13人污染環境罪的責任后,鄭鐵中院主動聯系新鄉市生態環境局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促其積極履行生態環境主體責任,積極與污染企業進行磋商,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解協議并予以確認,實現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該案入選2021年最高法院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支持行政機關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兩年來,共受理涉黃河流域環境資源行政一審案件926件,審結857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85.27%,服判息訴率58.1%。洛陽某耐火材料公司訴偃師市環境保護局罰款案,該公司明知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出現故障,仍然繼續生產經營,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偃師市環境保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院依法支持該處罰決定,嚴厲打擊了通過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彰顯了人民法院服務保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責任擔當。
“基地+巡回審判”審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做實做優智慧環資審判。依托“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為線上辦案、遠程閱卷、遠程提審、電子送達、執行財產網絡查控處置等提供保障。針對部門間信息共享滯后的問題,積極推進政法專網建設,促進審判、檢察、公安等專網融合暢通、銜接配合;針對當事人“立案難”問題,暢通集中管轄后立案渠道,引導當事人通過手機或電腦客戶端,實現當事人“足不出戶”在線咨詢立案、提交材料、繳納費用,網上立案率達88.86%。針對當事人庭審來回奔波的問題,靈活采用“線上+線下”模式,實現糾紛解決高效、便捷、低成本。兩年來,通過互聯網審理案件468件,占比23.74%,訴訟更加便利,有效提升了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探索“基地+巡回審判”模式。2021年6月3日,鄭鐵中院在焦作市武陟縣人民勝利渠渠首掛牌成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12月14日,在濮陽渠村建立第二個黃河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鄭州、洛陽、焦作、濮陽、安陽以及孟州市、博愛縣、臺前縣等流域法院也積極加強與當地行政機關協作,共同設立12個生態環境修復基地,開封、新鄉設立2個黃河濕地保護基地,司法保護黃河中下游生態的合力不斷增強。針對黃河流域跨度大、當事人應訴距離遠的問題,在黃河沿岸設立7個巡回法庭,堅持到案發地開庭,既便利群眾訴訟,又方便調查取證,還有利于群眾廣泛參與,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宣傳效果;選取具有宣傳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件,常態化開展環境資源審判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活動,把庭審開成生動的環保法治宣傳課堂。集中管轄以來,鄭鐵兩級法院通過巡回審理方式辦理案件385件,占比19.53%,受到流域群眾的一致好評。
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在環境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中實行七人合議制,在重大復雜案件中選取專家為審判人員提供技術咨詢,在庭審中引入專家輔助人制度;對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旁聽庭審。集中管轄以來,鄭鐵兩級法院累計邀請旁聽人員5000余人次。
傾力打造環資審判專業化河南品牌
鄭鐵兩級法院在原有機構設置的基礎上,抽調民事、刑事、行政業務骨干,組建環資庭和環資審判團隊,專門審理環境資源案件,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歸口審理機制。去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作出《關于同意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跨區域管轄部分環境資源案件并調整鄭州、洛陽鐵路運輸法院管轄范圍的批復》,“兩橫一縱”集中管轄審判體系初步形成。今年5月11日,省編辦批復同意在鄭鐵中院設立鄭州環境資源法庭,目前鄭州環資法庭已經運行,為下一步構建全省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提供了良好條件。
集中管轄以來,省法院先后召開三次新聞發布會,通報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鄭鐵中院兩次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集中管轄工作情況,并發布省內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為統一裁判標準,省法院先后發布2批黃河流域典型環境資源案例,鄭鐵中院發布1批典型案例,最高法院過去兩年發布的20個黃河流域典型案例中我省有8個入選。
協調聯動,構建“共抓大保護”新格局
省法院與青海等九省區高級法院共同簽署《黃河流域9省區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加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的整體司法保護;提前研判集中管轄后面臨的立案、開庭、文書送達以及與地方法院協調配合等問題,研究出臺《省內黃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聯席會議制度》,集中管轄法院與當地法院的協調聯動得到加強。
省法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會簽《關于實行省內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轄的規定》,加強三家在刑事案件方面的協調配合,形成打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的整體合力;與省檢察院會簽《關于實行省內黃河流域環境資源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集中管轄的規定》,加強與檢察機關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方面的銜接,更好協調解決黃河生態保護案件辦理中出現的問題。
省法院還與黃河水利委員會河南黃河河務局會簽《關于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加強協作的意見》;與省檢察院、省公廳等會簽《河南省廢棄礦山集中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鄭鐵兩級法院先后與黃河河務局、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行政執法機關召開23場座談會,圍繞黃河保護與治理現狀及灘區移民遷建、違建項目拆除、魚塘整治、非法采砂等難題,開展常態化交流研討,推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