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今天,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保護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微信購買減肥藥含禁用品,法院判決消費者獲10倍賠償的案例引人關注。
2023年9月20日,齊某通過微信向王某購買減肥產品“黑鉆排抗丸膠囊”70粒,支付1580元。齊某收到的產品外包裝未標注產品規格、生產日期、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齊某稱其服用涉案減肥產品后感覺身體不舒適,口干口渴。后經國檢測試控股集團(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驗,樣品內含有西布曲明。而早在2010年10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發文,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由此起訴到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
法院審理查明,原告在被告處購買“黑鉆排抗丸膠囊”減肥產品并支付價款,被告向原告交付貨物,可以認定原、被告之間成立買賣合同關系。案涉產品的外包裝上未標注產品規格、生產日期、生產者的名稱、地址等內容,違反《食品安全法》第67條的規定;案涉產品內含有西布曲明,故案涉產品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告主張被告支付其案涉商品價款10倍的賠償金15800元,于法有據,予以支持。法院判決王某支付齊某賠償款15800元;駁回齊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提醒:減肥切莫讓違禁藥品毀了身體
辦案法官表示,該案適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的懲罰性賠償措施做出判決,增加食品生產者、銷售者的違規成本,有效遏制其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法官提醒,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消費者在減肥時盡量選擇健康的減肥方式,切莫讓違規的減肥產品毀了身體,得不償失。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朱宏揚 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