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行,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花式“碰瓷”盯上。如果被套路該怎么辦?今天,中原區人民法院一起真實的案例告訴你該如何避坑。
李先生從某市場停車場開車出來,梁某騎共享單車與其平行通過時,故意擊打李先生駕駛車輛的右后視鏡,謊稱“被撞”并要求去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在去醫院途中梁某要求私下解決,向李先生索要3880元醫療檢查套餐費和500元補償費。李先生害怕惹上麻煩,先后通過微信收款碼向梁某轉賬3880元和500元,共計4380元。
一周后,梁某以同樣手段向姚先生索要身體檢查費2000元,并威脅其如果不給就讓家人對姚先生進行“騷擾”,姚先生因害怕麻煩便通過微信收款碼向梁某轉賬2000元。
事發后,李先生覺得不對勁,查看行車記錄儀后報案。之后,梁某被抓獲歸案。中原區人民檢察院以梁某犯敲詐勒索罪向中原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實施要挾等方法,敲詐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以懲處。被告人梁某系初犯,具有坦白、當庭認罪、已退賠被害人情節,可以從輕從寬處罰。法院依法判處梁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提醒:遇到“碰瓷”,立即報警不私了不轉賬
“碰瓷”是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設局”制造交通事故,利用駕駛人員怕麻煩、少惹事的心理,敲詐勒索錢財。提醒廣大車主駕駛車輛出行時首先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這樣既可以確保自己出行安全,也可以讓“碰瓷黨”沒有可乘之機。一旦遇到類似“碰瓷”事故時,一定要冷靜分析,立即并堅持報警處理,不私了、不轉賬。最后,警示“碰瓷黨”,莫存僥幸心理“發橫財”,一旦觸犯法律紅線,必將受到刑事處罰。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