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買到質量有問題的商品,問題遲遲解決不了,這商品你還天天都得用,發發牢騷吐吐槽卻被告上法庭,你啥感覺?別急,今天,來看看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教給你“吐槽”和“維權”的正確打開方式。
付某某向永城市某廚衛店購買某著名品牌智能馬桶一臺。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馬桶多次出現沖水不暢、坐墊不熱、插電后全屋跳閘、未經使用自動沖水等問題。付某某通過12315平臺投訴原告不下于20次,馬桶雖經原告多次維修但仍問題不斷。
2023年8月20日、22日,付某某分別在小區維權群和小區業主群“吐槽”所購馬桶質量、售后服務、維權困難等情況,并建議大家謹慎購買。該廚衛店發現后,將付某某告上法庭,訴請付某某停止侵犯名譽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1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所購馬桶多次發生問題,在微信群“吐槽”原告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亦沒有超出消費者正常評價的范圍,或有不妥之處,但實為人之常情,可察可諒。
原告無證據證明被告存在捏造、歪曲事實侵害其名譽權的行為,也無證據證明因被告的行為導致其社會評價的降低。從侵害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出發,認定被告既不存在侵權行為,也不存在侵權結果,判決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
說法:維權可與商戶協商解決,盡可能達成和解
永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二級法官蘇洋表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僅體現在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也包括肯定消費者正當行使評價權,不簡單地將消費者的正常評價行為認定為對經營者名譽權的侵害。
在此,也提醒消費者“吐槽”也要有正確的打開方式。
首先,“吐槽”,要真實、適度:對消費過程的整體陳述,要具備真實性,不可超出消費者正常評價的范圍,不可采用虛構事實、夸大事實等方式作出與實際情況不服的描述,亦不可采用低俗、激烈的言辭進行辱罵,否則,都可能構成對經營主體名譽的損害,造成侵權。
其次是維權可先與商戶協商解決,在平等、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擺事實、講道理、分責任,達成和解。若和解不成,可向街道、社區、派出所、矛盾調處中心及法庭的訴源治理巡回點等尋求幫助,由其組織調解。也可向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或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蘇洋 曹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