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沒結成,搭進去8萬8?防火、防盜、防詐騙,“防”字常掛嘴邊的老馬還是防不勝防,因為兒子的婚姻大事,被“騙”了8.8萬元!今天,鞏義市人民法院發布的這起詐騙案,就從“彩禮中間人”說起。
“怎么就愿意把彩禮給中間人呢?”當法官問起老馬,老馬說:“心里著急孩子的婚事,想著讓他趕緊結婚嘛”。
“是熟人,真沒想到會不還。”老馬說,2023年2月,他因一直憂心兒子小馬的婚事,經親戚吳某介紹來到鄭州某婚慶禮儀公司,經營者花某與其簽訂了《婚介服務協議書》,老馬當場支付300元介紹費。花某、吳某、席某均分了介紹費。
2023年9月,席某通過該婚慶公司將徐某介紹給小馬。隨后,席某向老馬表明,如果相親對象合適,需要轉賬8.8萬元作為彩禮,自己暫時保管。出于對親戚的信任,老馬在婚慶公司通過微信轉賬給席某8.8萬元。吳某書寫禮金條一張,席某在禮金條上簽名并寫下日期。
老馬一家還在暢想美好生活,可6天后,徐某突然失去蹤影,并拉黑與小馬的聯系方式。老馬聯系婚慶公司,得知徐某過幾天就會回來,但與徐某多次聯系后,僅得到一句“讓婚慶公司退費吧”。此后,再無聯系。
隨即,老馬著急聯系婚慶公司及席某,要求退還8.8萬元。多次索要無果后,老馬將婚慶公司及席某訴至鞏義市人民法院。
法院審理查明,婚慶公司經營者花某僅收到介紹費,并沒有收取彩禮,收錢屬于席某個人行為。席某辯稱不退還彩禮是擔心小馬和徐某之間產生糾紛,徐某索賠。但綜合考慮,席某已經構成不當得利,判決席某退還8.8萬元及利息,若未在規定時間內返還,需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說法:相親雙方感情破裂應及時返還彩禮
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對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婚約財產返還,法院將予以支持。此案中,席某作為中間人,在相親雙方感情破裂后,就應及時返還彩禮。同時,法官提醒通過網絡形式進行金錢交易時,務必謹慎,尤其是大額支出,更要慎重。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