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收費停車場停車時,車右前底部被下水管網漏翹起的水篦子頂破,自己開去維修,車輛損失到底誰埋單?今天,來看新鄭市人民法院受理的這起車輛受損的侵權糾紛案,法官是如何實地走訪調查,核實證據,判定侵權責任的。
今年6月,趙某開車送好友孫某回家,他把車開到孫某住的新鄭市龍湖鎮某小區停車場,該小區停車場對外車輛收費,在趙某駕車離開停車位時,聽到車輛發出異響。他停車檢查后發現車右前底部被下水管網漏水篦子翹起頂破,造成車輛受損。因為還有事情要處理,趙某在小區門口交費后離開,并未在現場等待物業處理或報警,而是先去維修車輛,車損維修價格突破萬元,趙某向小區物業索賠。由于趙某是自行離開,沒有聯系物業現場處理,事發后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車損就是小區停車場下水管網漏水篦子翹起導致的。因此,物業拒不賠償,趙某與物業協商無果后,選擇報警,警方出具了報案回執,因雙方調解不能達成一致,趙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辦案法官韓冰為進一步理清案件基本事實,詳細了解事故原因、車輛損壞部位等情況,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來到該小區停車場的事故現場實地主持調解。
趙某認為,小區物業有確保收費停車場車輛及財產、人身安全的義務,他的車輛損壞是因為小區的停車場設施不完善,小區物業應該賠償因車輛損壞造成的損失。
小區物業認為,不排除趙某的車輛是在其他地方受損后又開到這里的可能,而且事發后趙某并沒有通知物業到現場,也沒有立即報警。
為實質性化解爭議,韓冰仔細查看了事發小區停車地的情況,在雙方當事人共同見證下,韓冰對停車位置處的下水管網漏水篦子進行踩壓,漏水篦子確實發生一頭翹起,這時候如果車輛駛過,翹起的漏水篦子剛好能頂到車輛底盤。
在調解過程中,韓冰告知小區物業,因小區物業設有收費停車場,趙某將車輛停在停車場時,趙某與小區物業之間就有了法律規定的服務合同關系,小區物業提供停車服務,趙某支付停車費用,車輛安全應由小區物業負責。韓冰也告知趙某,之所以自己車輛受損維權出現困難,也是趙某沒有及時通知物業到場,并報警固定證據。最終,在韓冰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小區物業自愿向趙某支付車輛維修費用1500元。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左世友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