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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案說法|“避雷帖”變“侵權帖”!定制的衣服不滿意也不要在網上逞口舌之快

          2025-01-14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花了2000多元在服裝工作室定制衣服,結果尺碼不合適,一言不合就到網上“曝光”維權,結果還是通過法院判決退回制衣款。但是自己也被商家告上法庭,為自己的言論付出了真金白銀的代價。今天,來看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審結的這起因為定制衣服引出的糾紛案。
          陳某在河南某商貿公司經營的服裝定制工作室定制了一套價值1800元的西裝,之后又定制了一套價值800元的牛仔套裝。陳某按照店家的要求將其個人穿衣尺寸及常穿品牌的碼數明確告知,店家按照陳某指定的材質、款式、尺碼等要求進行制作。陳某收到服裝后反饋尺碼不合適,經店家修改后尺碼仍不合適,陳某對店家的售后服務不滿意提出退貨,店家以定制服裝不退不換為由不同意退貨,雙方發生分歧。
          陳某便在網絡平臺發布視頻及相關評論,內容表述及添加標題有“我在某工作室私人訂制過程中遭遇,當地人避個雷吧,這種質量與售后服務也是夠夠的了。還有好多霸王條款就不一一列舉了”“黑心商家”“在某工作室私人定制被騙細節”等。店家為固定證據,將陳某在網絡平臺發布的相關視頻及評論進行公證,支出公證費2200元。
          后陳某將該公司訴至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的定制約定,該公司退還其服裝款2600元。經法院主持調解,該公司將案涉服裝定制款返還給陳某,陳某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并將在網絡平臺發布的案涉視頻刪除。
          后該公司認為陳某在網絡平臺發布的視頻損害了其名譽和商業形象,公司的正常運營受到影響、財產遭受損失,遂將陳某訴至金水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陳某立即停止對原告的名譽侵害,并在污蔑誹謗原告的相應平臺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支付律師費、公證費等。
          法院審理認為,河南某商貿公司與陳某因定制服裝過程中發生糾紛,陳某在網絡平臺發布視頻中使用明顯帶有侮辱性的言論,超出正當評價、監督的合理邊界,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因被告已將相關侵權視頻刪除,故主張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法院不予支持。單其主張陳某應在網絡平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因此,法院依法判決陳某在其發布視頻的相關平臺向原告河南某商貿公司發布道歉聲明(內容需經法院審核)向某商貿公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陳某向某商貿公司支付律師函費用1000元、公證費2200元;駁回某商貿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提醒:網絡空間也是法治空間,解決矛盾應通過合法途徑
          金水區人民法院民事四團隊員額法官房舒表示,我國《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也是法治空間,當事人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記者 魯燕 通訊員?云雨晴

          分享到: 編輯:劉瀟瀟 統籌:卜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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