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新密法院執行大廳,申請人周某從被執行人手中接過執行款8萬元,周某說,“沒想到,我的案子全程都辦理得這么順利,這么快就把錢要回來了”。
說話的周某系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件原告。
新密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接收案件后,經了解案情建議當事人通過訴前調解程序快速便捷解決矛盾糾紛。在隨后的調解中,經過民調員的耐心調解和引導,雙方當事人成功達成調解協議,并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雙方矛盾糾紛快速得到化解。但之后被告卻并未按照協議履行,周某隨即向新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部門受理該案后,通過繁簡分流機制將案件分至快執團隊辦理。快執團隊法官迅速展開財產查控,經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一賬戶內有可供執行財產,依法對賬戶予以凍結。被執行人得知情況后,主動同法官聯系,表示愿意履行。掛完電話后不久,被執行人就帶著現金趕到法院,當庭將執行款全部履行完畢,僅10天便順利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鮑志剛 魏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