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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案說法 | “千元收購對公賬戶,萬元收購營業執照”,心動背后是陷阱!

          2023-12-15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高價收購營業執照、銀行開戶單、U盾、銀行卡、公司公章,一套輕松獲利超過萬元!”“長期收購對公賬戶,3000元一單,當天結款!”……當有人告訴你這是輕松賺錢的良機時,你會心動嗎?如果動心了,那么你可能即將掉入陷阱和騙局。今天,記者從鄭州航空港區法院獲悉,該起刑事案件已有最新進展:被告人徐某某等4人獲刑。

          2022年5月,徐某某在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取保候審期間,在網吧結識違法從事有償收購公司營業執照的馬某(另案處理)。馬某稱用自己的信息辦理公司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就能輕松賺錢。徐某某一時心動,按照馬某的指點,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了營業執照、印章和對公賬戶。辦理完畢后,徐某某將以3000元的價格將其全部出售給馬某。隨后,徐某某先后介紹陳某、楊某等7人使用本人信息申請注冊公司、開設對公賬戶,并將全套手續轉賣給馬某,自己從中賺取提成。

          法院審理認為,徐某某等4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在綜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情節后,依法判處4名被告人拘役4個月至有期徒刑8個月不等刑罰,同時對違法所得利益予以追繳。

          說法:買賣營業執照、對公賬戶為電信詐騙提供了便利條件

          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是國家機關對社會及公務活動進行管理的重要載體和依據,制作、使用的合法性關系到國家機關的公信力和社會誠信,任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均是違法犯罪行為。營業執照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定程序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屬于國家機關證件。對公賬戶是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本身不屬于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印章,但對公賬戶通常是與營業執照捆綁進行買賣,因此買賣包含營業執照在內的成套對公賬戶,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法官同時提醒,作為電信詐騙犯罪的上游犯罪,買賣營業執照、對公賬戶不僅涉及到私人信息的泄露和濫用,還為電信詐騙提供了便利條件。犯罪團伙通過購買對公賬戶,可以更加隱蔽地進行資金轉移和洗錢等活動,從而使得電信詐騙案件更加難以追溯和打擊。因此,作為司法機關,必須對此類犯罪高度重視、嚴厲打擊,斬斷電信詐騙犯罪的灰黑色產業鏈條。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邢海偉

          分享到: 編輯:朱琳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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